養多肉、蘭花或塊根植物,常會在商品說明或社群討論裡看到「CITES 附錄二」。這篇整理 CITES 是什麼、附錄的差別,以及哪些東西其實不在管制範圍。
先說清楚:這篇是依 2026 年 9 月查閱的公開資料整理的一般說明,不是法律意見。附錄與法規都會修訂,真的要辦輸出入時,請以主管機關的最新規定為準。
CITES 是什麼
CITES 是《瀕臨絕種野生動植物國際貿易公約》,台灣的法規稱它為「華盛頓公約」。它管的是跨國貿易:確保動植物的國際貿易合法,而且不會威脅物種在野外的存續。
受 CITES 保護的物種分別列在附錄一、二、三。締約方大會大約每兩到三年開一次會,決定要不要修改附錄。仙人掌科、蘭科等目前的列名日期,是 2026 年 3 月(第 20 屆大會)。
附錄一、二、三的差別
| 附錄 | 收錄哪些物種 | 國際貿易需要什麼 |
|---|---|---|
| 附錄一 | 受貿易影響、瀕臨絕種的物種 | 只有例外情況才准許,而且不能主要為了商業目的;進口與出口許可證都要 |
| 附錄二 | 目前還沒瀕臨絕種,但不管制貿易就可能變成瀕危的物種;以及外觀相似、需要一併管制的物種 | 需要出口國的出口許可證;進口國是否另外要求許可,看各國法律 |
| 附錄三 | 至少有一個國家列入保護、需要其他國家協助管制的物種 | 依出口國不同,需要出口許可證或原產地證明 |
大部分 CITES 物種都在附錄二。附錄二的意思是國際貿易受到規範,不是禁止。
整科、整屬一起列:仙人掌、蘭花、塊根
很多園藝植物不是一種一種列進去,而是整個科或整個屬一起列:
- 仙人掌科整科列在附錄二,但附錄一的物種除外,另外 Pereskia、Pereskiopsis、Quiabentia 這三個屬不在這個列名裡。本站的烏羽玉就屬於這一類。
- 蘭科整科列在附錄二,附錄一的物種除外。大部分拖鞋蘭都列在附錄一。本站的朵麗蘭屬於附錄二。
- 塊根植物要看屬。以 Pachypodium 為例,這個屬整屬列在附錄二,例如 Pachypodium brevicaule;但同一屬的 Pachypodium baronii 從 1990 年起就列在附錄一。
同一個科或屬裡,等級可能不一樣,所以一定要查到「種」。反過來說,也不是所有塊根植物都有列:本站的南非龜甲龍 Dioscorea elephantipes,在 Species+ 資料庫裡查不到 CITES 列名。
查詢方式很簡單:拿學名到 Species+ 搜尋。這是聯合國環境規劃署世界保護監測中心與 CITES 秘書處合作的物種資料庫,查得到物種在哪個附錄、什麼時候列入。學名怎麼看,可以參考本站的看懂植物學名。
哪些東西不受管制
仙人掌科、蘭科的附錄二列名,都附有一條「#4」註解,說明植物的哪些部分不在管制範圍。和養植物最相關的有三項:
- 種子(包括蘭科的種子莢)、孢子與花粉。但從墨西哥出口的仙人掌科種子不適用這項豁免。
- 放在無菌容器裡運輸的試管苗或組織培養苗,也就是常說的瓶苗。
- 人工繁殖植株的切花。
另外,兩個科各有一些人工繁殖的植物可以豁免:
- 仙人掌科:幾種 Schlumbergera 的雜交種與品種、Hatiora x graeseri、Opuntia microdasys 的品種,以及嫁接在 Harrisia 'Jusbertii'、Hylocereus trigonus 或 Hylocereus undatus 砧木上的仙人掌科顏色突變個體。
- 蘭科:Cymbidium、Dendrobium、Phalaenopsis、Vanda 這四屬的人工繁殖雜交種,符合條件才能豁免。條件包括看得出是人工繁殖、沒有野外採集的痕跡;沒開花出貨時,每箱要有 20 株以上同一個雜交種,並附數量文件;開花出貨時,每株至少有一朵完全開放的花,而且要有商業零售用的包裝與標示。條件不明確符合的,仍然要附 CITES 文件。
要注意,這條蘭花豁免只適用於雜交種。朵麗蘭 Phalaenopsis pulcherrima 是原生種,不在這條豁免內。
在台灣:誰是主管單位、真的有需要進出口要找誰
一般在國內買賣、自己栽培,不會用到 CITES 的許可證;它管的是跨越國境的那一段。真的需要時,先知道該找誰:
| 事項 | 主管單位 |
|---|---|
| CITES 物種的輸出入許可 | 經濟部(業務由國際貿易署執行) |
| 植物檢疫(不限 CITES 物種) | 農業部動植物防疫檢疫署 |
法規上的兩條基本原則寫在《貿易法》裡:瀕臨絕種動植物未經主管機關許可不得輸出,沒有取得出口國的許可文件不得輸入。實際要申請時,出口許可證向國際貿易署申請,細節依《瀕臨絕種動植物及其產製品輸出入管理辦法》辦理——這裡就不展開了,因為規定會修訂,以主管機關公告為準。
植物檢疫是另一回事
CITES 管的是瀕危物種的貿易,植物檢疫是另一套規定,就算植物不在 CITES 附錄裡也要遵守:
- 輸入活植物、種子、種苗、切花、球根、花粉等,要先查「核准輸入植物清單與檢疫條件」,並附出口國的植物檢疫證明書。
- 土壤與附著土壤的植物,除非事先取得輸入許可,否則不得輸入;栽培介質另有輸入檢疫條件。
- 旅客隨身攜帶(含托運行李)或郵寄的植物,同樣要遵守輸入檢疫規定。
一句話總結
看到「CITES 附錄二」不用緊張,那是國際貿易的管制等級,不是不能養、不能買。真正要留意的是跨國購買:先用學名查清楚它在哪一個附錄,再確認賣方能不能提供對應的文件。
引用與來源
來源
- U.S. Fish & Wildlife Service(美國 CITES 管理機關): CITES Appendices
- UNEP-WCMC/CITES 秘書處 — Species+: Lophophora williamsii — CITES Listings(仙人掌科科級列名全文與註解 #4)
- UNEP-WCMC/CITES 秘書處 — Species+: Phalaenopsis pulcherrima — CITES Listings(蘭科科級列名完整註解)
- UNEP-WCMC/CITES 秘書處 — Species+: Pachypodium brevicaule Baker — CITES Listings
- UNEP-WCMC/CITES 秘書處 — Species+: Pachypodium baronii Constantin & Bois — CITES Listings
- UNEP-WCMC/CITES 秘書處 — Species+: Dioscorea elephantipes — CITES 查詢
- 法務部 全國法規資料庫(主管機關:經濟部): 貿易法(民國 108 年 12 月 25 日修正)第 13 條之 1、第 28 條
- 法務部 全國法規資料庫(主管機關:經濟部): 瀕臨絕種動植物及其產製品輸出入管理辦法(民國 112 年 11 月 14 日修正)
- 農業部動植物防疫檢疫署: 輸入植物檢疫一般規定及流程
Zhu 的植物手紀